中新社北京9月21日電 題:專家:加強對日方核污染水排海監測力度有利于筑牢安全防線
中新社記者 張素 馬帥莎
日本政府單方面啟動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染水排海,迄今已有一年有余。作為最重要的利益攸關國之一,中國一直反對這一不負責任的做法。
經過不懈努力,中日雙方就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染水排海問題達成共識,并于9月20日對外發布。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的學者認為,這份共識文件回應關切,特別是為加強監測力度作出多項部署,有利于筑牢安全防線。
闡明立場,促推解決問題
“中日之間就核污染水排海問題達成了共識,這是解決問題新階段的開始。基于責任與擔當,中方反對日方擅自啟動排海的立場不會變。”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所長楊伯江說。
過去一年多來,中方同日方和相關國際組織前后進行了10多輪密集談判和協商。在這份共識中,“日方明確將切實履行國際法義務”“盡最大努力避免給人體和環境造成負面影響”等表述居于顯著位置。
“共識的達成并不意味著中方立場態度的轉變,而是表明一個新的開始,即對日方核污染水排海作業進行更嚴密的約束。”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亞太研究所特聘研究員項昊宇說,恰恰是中方堅持立場,才推動國際社會特別是利益攸關國共同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多措并舉,確保監測到底
日方截至目前已累計完成8次核污染水排放,超過6萬噸核污染水被排入大海,引發外界擔憂。
“中國作為日本鄰國和太平洋沿岸國家,最關注的是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而判斷是否安全健康的重要依據是監測測量結果。必須采取有效手段保證日方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可靠性、可信性。”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核安全與環境工程技術研究所所長駱志平說。
自2021年日本單方面做出將福島核污染水排海決定以來,中國有關部門已有針對性地強化海洋輻射環境監測措施,擴大監測范圍、增加監測核素和點位、加密監測頻次。
此次達成的共識進一步明確,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下設立覆蓋排海關鍵環節的長期國際監測安排,并將確保中國等所有利益攸關國有效參與其中以及這些參與國的獨立取樣監測、實驗室分析比對得以實施。“這是對排海行為的一種長期國際性監管。”楊伯江說。
對于長期監測、獨立取樣,駱志平表示,這是中方在維護合法權益方面邁出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從源頭筑牢安全防線。“一方面,我們將有充足手段確保相關數據準確可靠;另一方面,鑒于日方核污染水排海還將持續數十年,包括中國在內的利益攸關國實現長期監測、獨立取樣,方能對其監測到底。”
中日等國下步還將討論監測核素種類、檢測方法等技術細節。受訪學者說,既要關注取樣種類,也需增加核素種類。中方擁有成熟技術和豐富經驗,已為進行監測做好準備。
積極發聲,推動形成合力
20日,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干事格羅西發表聲明,對中日就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問題達成共識表示贊賞,歡迎中國在對日本排海國際監測問題上發揮更大作用。
“對于日本執意啟動排海,國際社會存在廣泛擔憂和反對聲音。”項昊宇說,推動日方切實履行國際法義務和道義責任,這是中國履行大國責任的體現。
駱志平也認為,這份共識對于利益攸關國而言釋放了積極信號,“大家可以更加主動地行使權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根據共識,韓國、俄羅斯、太平洋島國等利益攸關國都有機會參與監測。有評論認為,這不僅將對日方核污染水排海過程形成約束管控,更將在維護核能安全、推進多邊合作等方面形成示范作用。
此外,中方表示將在有效參與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下的長期國際監測和參與國的獨立取樣等監測活動實施后,基于科學證據著手調整有關措施,逐步恢復符合規準的日本水產品進口。
“‘逐步恢復符合規準的日本水產品進口’帶有嚴格前提條件,這將是一個復雜博弈過程。”楊伯江說。
“中國對外政策堅持原則,同時具有高度的務實性和靈活性。”項昊宇說,以科學事實為準繩、以確保安全為前提來調整有關措施,符合中日雙方共同利益,也將促使日方把共識落到實處,共同筑牢安全防線。(完) 【編輯:陳海峰】